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

管樂 - 演奏樂曲

本文作者賴孟泉,建國中學畢業。曾任建中樂旗隊十一屆法國號組組長、台大管樂團譜務、法國號首席、學生指揮。

  如何演奏樂曲?這是一個太過困難的問題,困難到從古至今每一位演奏家都不斷窮思竭慮地思考它,而每每得出各式各樣從相似到南轅北轍的答案;甚至是,無解。談這個問題可以很實際,也可以往深層談比較形而上的部分。要在這個層面談「原則」其實是件蠻可笑的事,因為它太過複雜而多樣。所以這個章節的標題其實應該改一改,底下要說的只是我心中一點簡單的想法中精簡的敘述而已。

  在我心中,音樂演奏最重要的是「流動性」,或著你也可以稱它作「行進性」。音樂是種和時間緊密相關的藝術;甚至可以說,作曲家及演奏家玩弄的是時間,而創造的是對時間的再詮釋。所有的氣、動機、樂句、旋律、節奏的指向都是流動:氣的流動、旋律的流動、節奏的流動、時間的流動。音樂中有疏的流動、有密的流動、有急速的流動、有緩慢的流動、有奔馳狂放的流動、有阻塞遲滯的流動、有突兀的流動、有停頓之後的流動、有靜止之中的流動(不懂嗎?想想休止符就知道了)、有不流動之後的流動(想想樂曲結束後的寂靜)……各式各樣的表現,各形各色的流動。所有的藝術(特別是著重形式的藝術)也許都具有反覆、漸層、平衡、對稱、比例、對比、韻律、調和、一致、單純……等等的特色(或稱作「形式原理」),但對於音樂來說,流動性卻是它所特有的。
  
        所謂的流動性,很多時候表現在音樂裡的「指向性」之上。這樣的「指向性」在演奏上可以從呼吸、樂句銜接、段落銜接的方式中呈現出來。而在指揮上,會從線條中展現的”to and fro”上表現。不論是從一拍「進入」下一拍的流動,或是收放及引導樂句線條的流動,這種「進行的方向」、「流動的方向」、「指向」的有無或表現方式往往是音樂好或不好的最關鍵所在。


  其次,音樂往往是性格的表現。這裡說的性格可以是人的性格,也可以是音樂展現的性格。舉例來說,三拍子讓人感受到的常是優雅的搖擺或舞蹈性、小號演奏的快節奏常是精神抖擻的、低音管的音色會讓人覺得滑稽、大調常是令人愉悅的、小調常是使人哀傷的、而Allegro的速度多半是快樂而輕鬆的……許許多多各式各樣的性格展現及組合,而同樣的音樂元素在不同組合或情境下竟然也可以展現出不同的性格。音樂的有趣就在此處;而演奏,往往就是情緒和性格的表演(performance)、再現(representation)、詮釋(interpretation)以及再創造(re-creation)。

  表演中如果有情緒,那麼不可或缺的就是「張力」。張力的創造可以來自四面八方,不見得需要是強烈的對比(在音量、音色、節奏上),甚至可以是單純的持續、幾個節奏、豐沛的音響、全然的靜寂……對於大多數演奏者來說(少數音樂感渾然天成的演奏者也許例外),張力來自於激情、來自於思考、也來自於兩者的不斷辨證以及不穩定或穩定的平衡。

  音樂演奏是一種私密的創造。對我而言,「表演」或是「感動聽眾」或是「傳達作曲者的原意」都可以是演奏的目的,但有一項東西是永遠凌駕於這些之上的:個人的、私密的有靈思的創造。我認為,每一次音樂演奏的價值不在於原音重現作曲者的思慮或想像(如果這些是確實存在的話),而在於當下的演奏時加入了演奏者的生命之後的共同展現。有價值的演奏裡,靈感和生命經驗總是存在;或著翩翩起舞,或著俯首慨歎。當演奏者胸懷狂喜或是潸然落淚,那是源自於他的靈思和生命經驗對作曲者心靈的共鳴;對聽眾,其實也是一般。

  音符只活在它被演奏的那一剎那,樂曲亦然。而生命,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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